、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和主持本系工作并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制定本系教学、科研、专业及学科建设、学生工作、师资培养、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学术交流等工作的规划、计划。就全系的发展规划、专业方向、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经费使用等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具体方案并组织讨论,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三、领导系的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依照社会需求,从本系实际出发,领导制定与实施学生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四、领导本系各专业学科建设与课程建设,经常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教学任务完成。
五、领导本系的科研和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工作。
六、领导本系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七、负责全系性的学术交流活动。
八、负责本系教职工队伍建设,对所属教研室、实验室等部门工作进行考核。
九、在党总支的统一部署下,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
十、负责领导、协调和督促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召集系务会议和有关会议。
十一、负责本系综合治理,保持本系的安定团结。
十二、支持和参与本系的招生、毕业分配、学生管理及学校其他独立团体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
十三、就本系重大问题主动向系党总支汇报工作,并支持配合党总支完成党委部署的工作任务。
十四、积极接受院党政领导的检查、监督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本系工作的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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