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设一支质量合格,结构优化以及骨干力量突出的师资队伍,保证良好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新任教师的培养及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一、新任教师培养工作
1、新任教师必须接受为期二年的岗前培训,由具有多年授课经验的老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帮、带、指导,经试讲合格后方可正式任教。
2、对新教师的岗前培训要有计划、有要求、有考核,且便于实施。
3、新教师的岗前培训要实行分级目标管理制度,以参加帮教的老教师和教研室为主承担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培训计划,指导和检查日常培训工作,并将培训情况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教师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提高实践技能,因此作好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以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主要包括:
1、由教师本人根据任教课程和相关的教学工作,制定进修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相关科目。
2、系里聘请校内教师及校外专家,开办有关教育理论,新技术和新工艺、计算机应用和外语等学习班。
3、有计划地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特别重视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选送优秀的年青教师进修培训。
4、积极创造条件,利用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使其尽快成为“双师型”教师。
5、教师在承担教学任务的同时要在教学实践中按照教学要求边实践边学习,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业务水平。
6、持续开展教师基本功训练,教师基本功训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语言、文字和图形的表达,集中反映在讲课、辅导、批发作业等教学环节;二是教学组织能力,包括运用教育教学规律,采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善于处理教学内容以及育人于教学之中的能力等,集中反映在教师驾驭教学过程的能力和水平。
7、各教研室对其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要有计划、有成果、有总结,并作为教研室考核目标在学期末进行考核。
上一条:建筑工程系行政职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