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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1-11-2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 负责本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配合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组织并指导学生学习政治理论,经常向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二、 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自身素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 经常深入学生宿舍,课堂,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问题;认真,及时,正确处理学生中发生的问题;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如遇重大事宜,应及时记录并向院有关领导反应和汇报。

四、 负责学生的入学教育,毕业实习和毕业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本年级学生综合考评工作。评定学生奖学金和单科优胜奖。参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学生考勤工作。注意选配好班委、团支部班子、帮助学生干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 积极组织、开展有益的年纪社会实践活动和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参加院内举办的各类有益活动。

六、 每学期要有工作计划,期末要有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

七、 负责学生的成绩管理,学期末鉴定工作。负责毕业生推荐意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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