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顶岗实践教学方案及安排
一、人员安排:
序号
班级
辅导教师
备 注
1
工专121班
杨 晶
指导教师将随时深入工地进行答疑、指导及过程考核,过程考核不及格者,最终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2
工专122班
李永光
3
工专123班
齐玉清
4
工专124班
任尚万
5
工专125班
唐丽萍
6
工专126班
于建民
7
工专127班
徐 蓉
8
工专128班
高雅琨
9
工专129班
午建民
10
工专130班
李仙兰
11
工专131班
孙武斌
12
工专132班
赵 洁
13
工专133班
吴俊臣
14
工专134班
石益东
二、时间安排:2013年3月----2013年6月
三、具体要求:
1、放假前各班召开实习动员会,布置相关内容。
2、学生在假期期间可自己联系工地进行实习,如开学未找到工地的同学,辅导教师要协助解决。
3、开学后找到工地的同学,请将实习地点、联系方式统一交给指导教师。
4、顶岗实践成绩由生产实习成果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生产实习成果由实习指导教师评定,占60%,答辩成绩由答辩委员会评定,占40%。
5、顶岗实习报告由学生按要求独立完成,要求所写内容详细,要认真完成。
6、施工现场实习:由分院统一提出课题(内容包括:建筑材料、地基与基础、施工技术、施工组织、工程预算、工程测量、事故分析、内业资料),学生自主选择其中三项进行实习和调研,实习结后针对所选项目写出专题实习论文或报告(实习内容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案等)。
7、实习期间,学生均应按所在工地的要求严格执行,不得随意缺勤,有事必须请假。
8、学生在实习期间一定要注意安全,实习结束后按时返校,无故不按时返校参加实习答辩及交回材料不全者,均按不及格处理。
9、实习期间学生要积极联系就业单位,为以后的就业做好准备。
10、实习期间学生若要变换工地要及时报告实习指导老师,便于指导教师进行督察考核。
11、实习期间每位同学必须每周主动与辅导员或实习指导老师联系一次,以便检查指导和通知学院的有关通知,如不及时联系,后果自负。
12、实习结束要求携带实习日记、实习鉴定、实习总结进行答辩。
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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