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系2010届毕业生须知
一、教学方面:
1、2010年1月16~17日进行毕业设计答辩,元月18日离校;
2、工专71、80、87班毕业大补考初步定于2010年4月中旬进行,其他班课程重修时间将通过“校信通”通知大家,到时候同学们主动联系本班辅导员询问具体时间。
3、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2010年3月,需报名的同学请拨打电话:0471-3955175
二、下学期安排:
1、下学期以毕业实习(顶岗实践)为主,本学期离校前召开实习动员会,给每班指定一位远程实习指导教师,每位同学到实习工地后再聘请一位现场指导教师。
2、已找好工作单位或实习单位的同学,2010年3月1日之前电话告知本班实习指导教师,没有找好实习单位的同学2010年3月1日之前与本班实习指导教师联系,由指导教师帮助联系实习单位。
3、既没有找好实习单位又没与本班实习指导教师联系的学生,毕业实习成绩一律按不及格论处。
4、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返校,返校时要带来实习日记和现场指导教师的日记、实习总结和盖有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鉴定,没有实习日记和现场指导教师日记的同学取消答辩资格。
5、6月12-13日毕业实习答辩,请同学们按时返校答辩,如不按时答辩者,毕业实习成绩视为不及格。
6、实习期间要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注意安全。并积极联系用人单位,为以后就业做好准备。实习期间如有更换实习工地和联系方式的同学请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和辅导员。
7、全体毕业生必须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就业协议书交到本班辅导员(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盖章是否有效请与辅导员老师或就业处霍老师联系,电话0471-3951923)。未交协议书的取消毕业实习答辩资格。
8、协议书回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南(旧)校区建筑工程系本班辅导员收(用特快专递寄)。
三、其他
1、毕业生离校之前务必将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告知本班辅导员,以便学校有急事时能通知到本人,如更换电话号码及时告知辅导员。
2、希望毕业生离校之后能每周主动与本班辅导员联系一次,以便学校随时了解毕业生情况,如因本人没有与辅导员及时联系耽误了补考、答辩等重要事情,一切后果自负。
3、毕业生离校取行李时必须有同一宿舍同学和辅导员共同在场时方可取走。
4、建筑工程系指导老师联系方式:
建筑工程系办公室电话:0471-3955159,邮箱:jgx3499@126.com QQ:81408524
郝俊(系主任、党总支书记):13804749031 宫树箴(辅导员):13674710773
邬宏(系副主任):13904710393 于永胜(辅导员): 13347113953
赵金龙(系党总支副书记):0471-6861505 张 峥(辅导员):13664715525
潘彤光(系学工办主任):13347118895 郝 平(辅导员):15024953889
赵洁(系办公室副主任):13354889563
预祝全体毕业生春节愉快!
建筑工程系
2009-12-10
上一条:建筑工程系2010届毕业生顶岗实践动员大会暨学院“永辉”奖学金颁奖仪式举行
下一条:建筑工程系2009年就业工作专项会议召开